问题 | 什么情况民事诉讼证据无效 |
释义 |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所使用的证据在《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以下情形下是无效的:审判员审定证据不是原件、原物,或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不相符的;审判员审定证据与本案事实不相关的;审判员审定证据的形式、来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审判员审定证据的内不真实的等。 一、行政诉讼证据如何质证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 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 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 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证据问题相互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或者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相互发问,或者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时,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事实有关联,不得采用引诱、威胁、侮辱等语言或者方式。 对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法庭准许可以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可以出示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一致的其他证据。 视听资料应当当庭播放或者显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二、如何收集婚外情的证据 婚内出轨需要的证据有:1、保留有婚外情方的保证书或悔过书。2、保存电子邮件、短信聊天记录。3、拍摄出轨照片。4、记录出轨录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三、举证质证方法和技巧是什么 举证质证方法和技巧是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以及与原件、原物与复印件相符;在接受质疑中说明证据与本案事实相关;说明证据的形式、来源符合法律规定;在接受质疑中说明证据的内容真实;在接受质疑中陈述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自己无利害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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