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吊车是特种设备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要搞清特种设备的概念,汽车吊已明确不属于特种设备,汽车吊和轮胎起重机是两码事,不要混淆。 特种设备政府职能部门已不再受理检测(尽管国家质检总局的解释说企业需要检测可以继续送检,但是政府部门一般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检就意味着对安全负责,所以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再受理),对企业来说一是送外培训自己的专业检测人员,二是和有相关资质认可的检测机构合作,三是坚持安全管理不放松(比如“十不吊”)、严格监督作业过程,四是相关人员的操作证在此阶段可多方联系,有的地方还有起重作业证。 从2015年开始,国家技术监督局新调整的《特种设备目录》未将汽车吊收录,意味着汽车吊不再作为特种设备管理,汽车吊作为工程施工中经常使用的起重机械,施工作业风险点较多,较多发生起重事故,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重点,汽车吊的安全附件较多,一般都是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定期检验,安全工程师对这些安全附件的验收只是一般表面的常规验收,不是专业的检验技术人员,不能保证汽车吊的安全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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