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1、关于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请示; 2、企业年金方案(草案)。 二、年金中心初审方案并反馈意见 1、年金中心对方案草案进行初审; 2、年金中心向用人单位提出方案的修改意见。 三、用人单位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1、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请示; 2、《企业年金方案》文件; 3、企业年金委员会成立文件; 4、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初保申报表; 7、员工缴款名册; 8、《企业年金经办委托书》。 四、社保局正式受理并审批 1、社保局正式受理企业的年金方案,通过业务员、中心主任和分管局领导逐级审核; 2、社保局行文批复,申报单位实施年金方案。 五、签订委托经办书 用人单位与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签订《深圳市企业年金委托经办书》。 六、企业以转帐或交支票的方式进行缴费,财务确认到帐。 七、建立单位和员工档案 1、年金中心为参保单位和员工建立电脑档案及原始资料档案; 2、年金中心打印《深圳市企业年金缴费明细表》; 3、企业核对缴款名册; 4、企业向员工公布缴款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