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怎么办 |
释义 | 故意损坏财物需赔偿,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立案标准:损失超过5000元、毁坏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或情节严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诉状、身份证明和证据;需满足原告人条件、明确被告人、具体赔偿要求、犯罪行为造成损失、在法院受理范围内;法院强制执行方式:冻结存款、扣留收入、查封财产;执行流程:申请、受理、复议、执行通知、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一、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怎么办? 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故意损坏财物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损坏财物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故意损坏财物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满足哪些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五、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六、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结语 故意损坏人财物不赔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立案标准包括造成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条件包括原告人符合法定条件、有明确被告人、有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被害人损失由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法院强制执行方式包括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执行流程包括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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