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版权转让后著作权涉及两种性质的权利:一种是财产所有权,即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谁拥有原件,谁就是原件财产权的所有人;另一种是著作权,著作权是依创作或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是对作品这种智力成果的拥有,而不是指拥有该智力成果的载体。作者对作品著作权的拥有与所有人对作品原件的拥有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因而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并不等同于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八条 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