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费是败诉方承担吗 |
释义 | 律师费是败诉方承担。 律师费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程序中,律师在法庭上,经审判长许可,有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发问权,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权,有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有对当庭宣读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录等证据提出异议权,有申请重新鉴定或者重新勘验权。 调解成功需要律师费,内容如下: 1、如果需要,当然需要支付律师费了,请律师是消费行为,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同理,对方委托律师的费用,也由对方自行承担。 2、如果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的范围和情况,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免费为自己指定律师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 3、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一般情况经过民间调解以后进行民事诉讼当然需要付律师费。 综上所述,上诉人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第十一条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