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看守所提审大概过程是是什么
释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要有提讯证,并且不得产于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
    第二十条提讯人员讯问人犯完毕,应当立即将人犯交给值班看守人员收押,并收回提讯证或者提票。
    第二十一条押解人员在押解人犯途中,必须严密看管,防止发生意外。对被押解的人犯,可以使用械具。
    押解女性人犯,应当有女工作人员负责途中的生活管理。
    一、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规定是什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1、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2、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或者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在接收机关或者送押机关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
    《提讯证》或者《提解证》每次办理一份,用完续办。
    3、依法延长、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是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将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书面通知看守所,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提讯证》或者《提解证》。
    凡在同一诉讼阶段内办案部门改变的,如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部门的;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的,以及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的,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是改变后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看守所,注明改变情况及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提讯证》或者《提解证》。
    4、办案人员凭加盖看守所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提讯、提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明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以及超过法定办案期限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提解。
    5、《换押证》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二、看守所送衣服知道是谁送的吗
    因为给看守所的人送东西是需要登记,所以他会知道是谁送的。并且依据我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是在看守所进行羁押的,家庭要会见时需要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第三十条规定,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第三十一条规定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 6: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