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 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 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