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嘉兴市区禁放范围:嘉兴市本级(南湖、秀洲、经开区)禁放范围: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全时段禁止燃放。平湖市禁放范围:平湖市区东至上海塘、乍嘉苏航道、乍浦塘,南至南环线,西至新07省道(现称“金平湖大道”)、平湖大道(现称“平善大道”),北至独黎公路合围区域及三港新城。港区禁放范围:主城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东至九龙山大道、南至杭州湾海岸线、西至海盐界、北至市场路(乍浦塘东侧)和228国道(原01省道,乍浦塘西侧)合围港区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全域禁放县市:嘉善、海盐、海宁、桐乡。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