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计算机软件获得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是: 1、申请人主体适格,即申请人应当为软件开发者,或其他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组织或个人; 2、申请人应当提交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证明文件等材料; 3、该软件属于软件著作权的指指向范围,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软件著作权可以自己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者委托版权代理公司申报都是可以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登记机构,负责全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具体工作。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可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第十六条 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 (二)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 (三)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 第十七条 登记申请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人盖章(签名)。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申请登记的文件应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X 210mm(长X宽)纸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