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党积极分子几年后失效 |
释义 | 入党积极分子身份的有效期是三年,有些地方积极分子培训结束后会发放结业证书,证书上写明有效期,大部分都是三年,如果在三年里没有顺利入党的话,再次入党申请时,就得重新进行考试并取得结业证书了。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那么叫做入党积极分子呢?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步骤是: 1、提交申请; 2、党支部推荐; 3、支部与申请人谈话; 4、党员与非党员投票; 5、召开支部会从申请人中确定积极分子,并报批上级党委; 6、党委批准确定,正式进入考察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期为一年。申请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是没有严格时间规定的,只要单位负责这项工作的人积极到上级党委争取并例行相关程序就可以,即使填写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很长时间,也未必会成为预备党员,这要取决于党委的发展计划和是否分配给你们单位预备党员的名额。 扩展资料: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入党积极分子是经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作为发展培养人的入党申请人。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支部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列为发展对象,尚未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继续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只要入党积极分子不放弃入党愿望,并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培养和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就不会“过期”,党组织就有责任继续进行培养教育。 如果入党积极分子主动提出不再有入党愿望,或有不服从党组织指挥的行为或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或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经党组织研究认为不再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就不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总之,在被列为发展对象或被发展为预备党员前,入党积极分子没有“期限”限制,但有条件要求限制。入党积极分子既没有“论资排辈”的规矩,也没有“到期退休”的规矩,只有不断进步、努力达标的规则。 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将入党当作是人生最重要、最高尚、最神圣的一件事去追求,要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即便在一段时间甚至相当长的时间内没能被组织上发展,也应当将此当作组织上对自己的考验,要自觉从自己身上找差距、找不足,不断提高自己、完善自己,用实际行动让自己成为符合党员标准的人。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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