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60岁工伤怎么赔偿 |
释义 | 超过60周岁的工作人员,由于已经退休不能构成劳动者,因此其一般不能按照普通工伤进行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途径来主张工伤赔偿。超过60周岁的工作者,可以进行人身损害司法鉴定,向法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一、达到退休年龄工伤能赔吗 达到退休年龄,工伤不可以赔。具体如下: 1、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2、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一、申报工伤损害赔偿的条件如下: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了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流程如下: 1、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二、退休后上班工伤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退休后聘用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已消失,已经无法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故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双方基于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建立了劳务雇佣关系。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可以向雇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三、工伤认定期间超过了怎么办? 如果发生工伤的劳动者确实是已经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期限,那么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享受工伤赔偿的凭证,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从工伤的劳动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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