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清房贷后还要办什么手续 |
释义 | 交清房贷后还要办的手续: 1、购房贷款还清之后,需要先去贷款所在银行办理手续,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由银行在他项权证上盖好公章,写明注销意见,例如:贷款已还请,同意注销抵押字样; 2、然后由产权人本人携带房产证、他项权证、身份证原件前来当地产权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处抵押科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3、如果产权证上有多个人的名字的,至少要一个产权人到场,其余产权人身份证原件需带齐也可以办理,有未成年人名字的,监护人需携带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到场办理。 交清房贷后还要办的材料: 1、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户籍证明及私章; 2、购房合同书; 3、契证有复印件; 4、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5、门牌证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交清房贷后还要办的手续有购房贷款还清之后,需要先去贷款所在银行办理手续,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由银行在他项权证上盖好公章,写明注销意见,例如:贷款已还请,同意注销抵押字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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