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离婚户口本可以分成两个吗 |
释义 | 可以,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一、夫妻离婚了户口怎么办 夫妻双方可持原来的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者是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者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果夫妻一方愿意交出原来的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并说服没有效果的,可以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二、女方离婚户口怎么迁出 在女方离婚之后,户口的迁出需要带齐身份证和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到民政局申请迁移。具体而言,此时是属于比较特殊的户口迁入,如果诉讼离婚的: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因此具体的迁移可以根据上述流程来处理。 三、夫妻离婚后户口可以不迁走吗 双方离婚与户籍迁转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双方离婚后是否将户口迁出,属于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没有任何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 夫妻之间离婚,已经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关系,关于户口,一是分户,二是可以迁回户口。分户、迁移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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