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陈建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释义
    ——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执行法院以涉嫌拒执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后,被执行人即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即履行完毕
    基本案情
    2013年12月2日16时50分许,陈建跃驾驶湘AB1329号重型普通货车沿S308线由东向西从安化县东坪镇往马路镇方向行驶,行至柘溪镇路口时,将谌席政停放在道路北侧有效路面外的湘HP5450号摩托车撞倒,造成谌席政严重受伤(现下身瘫痪)。安化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3日判决:陈建跃赔偿谌席政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518226元。
    谌席政于2014年12月25日向安化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立案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有6300元银行存款并依法扣划,同时,查询到被执行人陈建跃有2台货车,车牌号码:湘A29489中型普通货车,湘AB1329重型货车。执行人员多次到被执行人陈建跃住所地岳阳市湘阴县、工作地长沙市、沅江市上门执行,陈建跃一直未见面,经调查了解,陈建跃完全有能力履行安化县人民法院(2014)安法民一初字第86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其拒不履行,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2016年8月1日,安化县人民法院将此案作为拒执罪典型案件移送至安化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安化县公安局立案后立即对被执行人陈建跃进行网上追逃,不久在长沙市火车站将陈建跃抓获后刑拘。8月22日,陈建跃的亲属及委托律师与谌席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即履行完毕,该案执行完毕。后检察机关撤回对陈建跃的起诉。
    典型意义
    一、如何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流程如下:
    1、履行生效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
    2、申请人书面申请删除老赖信息;
    3、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可以撤销。
    一、失信人的评定标准如下: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具体如下: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总的来说,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等其他法定情形,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5: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