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阳光社区、青华社区、锦青社区“两一致”对象;青阳梅岭区域北片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派位招收父母在湖光路以南、泉安路以西、东华街新华街梅园路以北、南山路以东所划片区内拥有住宅、实际居住(应落户阳光、青华、锦青社区而尚未入户)的适龄儿童。 法律依据: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原则。组织以下三类所划定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阳光社区、青华社区、锦青社区“两一致”对象;青阳梅岭区域北服务区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派位招收父母在湖光路以南、泉安路以西、东华街新华街梅园路以北、南山路以东所划服务区内拥有住宅、实际居住(应落户阳光、青华、锦青社区而尚未入户)的适龄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