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照过期了怎么换证? |
释义 | 护照过期换证的办理方式如下: 1、护照换发应在护照期满前6个月内办理,提前时间最多不可超过1年; 2、护照过期则按补发护照办理; 3、护照换发必须本人亲自到领事馆或护照签发机构申请,填写中国护照申请表,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护照照片3张,并在照片背面注人姓名。 护照过期更换所需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护照过了有效期后,办理新护照时应注意是换发而不是补发,补发一般是护照丢失或破损,需要重新发放的人群办理的,而换发只是换一本新的护照,上面的签证都是有效的,而如果弄成了补发,那么护照上的签证就都失效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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