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看出赠与合同的日期吗 |
释义 | 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赠与合同的时间。赠与合同受赠人表示接受才生效。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一、赠与手续的费用是如何收费的 赠与手续包括多个方面的费用,具体如下: (一)赠与书公证费: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于200元; (二)评估费:国家有专门的标准,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房价100万以下按5%收取。; (三)契税:占房屋成交价的3%。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减半征收,个人实际缴付(一)5%; (四)印花税:占成交价0.05%,双方都应缴付。由税务部门收缴或房地产交易中心代收; (五)过户手续费; (六)其他: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 如果是继承遗产,即原产权人去世,继承人办理相应过户手续则不属于交易过户,可以免缴契税,只需缴纳以下费用:登记费(100元)、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权证印花税(5元)、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 二、赠与合同的终止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3.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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