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照弄丢了可以补办吗 |
释义 | 护照弄丢了可以补办。 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普通护照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跨省异地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护照补发的材料如下: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5、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护照的办理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6周岁; 3、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个人资料; 4、缴纳相应的护照费用; 5、无不良出境记录和犯罪记录。 综上所述,护照办理要求和条件,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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