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为老婆病了,我没给老婆出钱治病,医药费是老婆娘家出的,老婆弟弟把我打了? |
释义 | 你好,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养义务,这将夫妻间相濡以沫的道德要求上升为具体的法律规定,表明了夫妻之间相互给予生活帮助和照顾的法定义务,要求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对有残疾、患有重病、经济困难的配偶,必须主动承担起扶助供养的责任。 具体包括以下义务: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 2、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 3、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夫妻一方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有扶养义务的配偶拒绝扶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由于经济条件负担不起医药费,你并没有责任。你老婆的弟弟打你,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故意伤害罪,就变成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依法应予以立案,并展开侦查。对有证据证实且证据确凿,公安机关会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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