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存折可以补办。首先将存折进行挂失,然后向银行提供存款人姓名或开户时间,储蓄种类或金额或账(卡)号等有关资料。填写挂失申请书一式三联。将经办员退还的挂失申请书联留存。七天后,必须由储户本人持留存联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挂失行办理补发新存折(单或卡)或支取现金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