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人追债时能不能要利息 |
释义 | 向人追债时可以要利息。但是当事人双方有约定利息的,才可以请求对方支付利息,否则视为没有利息。并且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利息上限,否则超过的部分认定为高利放贷,法律不予保护。 一、民间高利贷违法吗 民间高利贷违法,目前法律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关于高利贷的规定如下: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法律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法律对借款利息是怎样规定的 就民间借贷而言,借款合同中的借款利息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当事人在约定借款利息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区分不同的利息种类并做出正确的选择。此时切记不能一味的追求高利息,否则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那么就会被认定为高利贷。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对高利贷关系是不予保护的,这样下来当事人的利益就会很容易受到损害。 三、月息2分是高利贷吗 高利贷指的是约定的利息高于一般利息的借贷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是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目前法律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即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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