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你好,根据您的问题,现向您介绍农产品申报进口配额所需要的材料以及相关步骤:所需材料:1.各进口企业正式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两份);2.《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A类申请表》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A类申请表》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B类申请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企业上一年度年检合格证明;5.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附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6.申请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须带进口合同原件及代理协议原件;7.加工贸易企业须提交市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发放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8.要求的其他材料。申报程序:1.受理申请材料;2.审核有关材料,对符合申领标准的,转报国家发改委;3.国家发改委批准后,发放进口配额证明。对于加工贸易和羊毛、毛条一般贸易进口申请,1个工作日内转报国家发改委_其他农产品一般贸易进口申请,进口企业于每年10月15日至30日将申请材料报市计委,市计委于11月30日前将符合申领标准的申请转报国家发改委。 上海地区需要到相关的中国对外经贸处上海分部办理,详细地址请拨打114查询电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第五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五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