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以下16岁以下儿童不属于童工范畴,具体如下: 1、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勤工俭学; 2、利用寒暑假从事不损害身心健康的辅助劳动; 3、不具备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条件的农村13岁以上未进入初中的青少年,从事日劳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不损害身心健康; 4、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收的不满16周岁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