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山东省内异地就医需要进行备案。 山东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是指在山东省内居住的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到山东省外的医疗机构就医,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以便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异地就医的标准: 1、住院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的住院费用报销标准以就医地的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为准,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0%; 2、门诊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的门诊费用报销标准以就医地的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为准,报销比例最高可达60%; 3、超出报销范围的额外费用:在就医过程中,如因病情需要进行特殊治疗或使用特殊药品等,超出医保报销范围部分的费用由患者自行承担。 综上所述,异地就医需要提前向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同时,异地就医时要选择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机构,并在就医前咨询医保经办机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能够及时、合法地获得医保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