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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票据贴现的操作流程是如何
释义
    一、票据贴现的申办条件商业汇票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并填写贴现凭证,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贴现银行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贴现,也可以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二)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
    (三)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申请票据贴现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实行独立核算、在银行开立有基本帐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单位。贴现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具有到期还款能力,贴现申请人持有的票据必须真实,票式填写完整、盖印、压数无误,凭证在有效期内,背书连续完整。贴现申请人在提出票据贴现的同时,应出示贴现票据项下的商品交易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或其它能够证明票据合法性的凭证,同时还应提供能够证明票据项下商品交易确已履行的凭证(如发货单、运输单、提单、增值税发票等复印件)。
    二、贴现申请人所需提供的资料1.贴现申请书;2.未到期的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3.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5.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合同项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6.贴现申请人的近期财务报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条 【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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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5: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