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多张合同盖章应盖在落款处,一定要真实、可靠,签字必须的本人签字,当面签字,防止被别人代签。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既然盖章是合同成立的标志,那么,对受诉法院而言,各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盖章是人民法院判定该合同是否已经有效成立的重要证据。 一、收到假公章的欠条怎么办? 盖假公章的欠条是否有效,需要看盖章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还采取了其他的签名方式。如果盖假章的当事人在盖章同时还签字或者按指印的,该欠条有效;或者一方当事人已经支付借款或者偿还部分借款,另一方接受的,该欠条也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书没有签字盖章一定不成立吗 合同书没有签字盖章不一定不成立。 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