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装修工人把家里东西损坏了怎么办 |
释义 | 与装修工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揽人若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损坏的是其他物品,则也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一、寄存物发生毁损如何处理 如果寄存物损坏,如果是由于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保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有偿和无偿保管的情况下,保管人责任的大小或重量应有所不同。如果储存物的损坏是由于储存物本身的性质或包装不符合约定造成的,保管人可以证明已经履行了妥善保管义务,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当造成保管物损坏、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免费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租赁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合同怎么写 要看租赁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形。一方面,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三、租房租客跑了怎么办 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没有支付租金或者造成房屋损坏没有赔偿就离开的,出租人可以联系承租人履行合同义务,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其清偿债务并赔偿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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