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你好,关于继承问题,若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且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无论有多少,均应同时继承,没有先后次序之分。当然继承人可以放弃自己的份额,但需要在遗产处理前进行书面的放弃。房屋继承人在继承程序完毕,取得对房屋遗产的合法继承权后,应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根据不同地区所需要提交的文件略有不同,但大体一致,以上海市为例:1、申请书;2、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文件(例如被继承人死亡证明);5、根据登记技术规范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例如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124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1127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