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划拨土地的危房能翻建吗 |
释义 | 一、国有划拨土地的危房能翻建吗 可以翻新,但是翻新旧房不能私自进行,应先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危房鉴定,确属危房到规划部门申请重新建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国有土地对于旧房翻建的规定 国有土地旧房翻建规定为当事人需先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危房鉴定,鉴定属实的由房管部门出具同意翻建的意见,当事人携带该处理意见到规划部门报批准,再到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开工建设许可,就可以翻建房屋了。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三、划拨土地的房子能拆了重建吗 1、购买划拨土地的旧房子办理过户手续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2、拆除重建需要有住建部的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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