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镇江市人才补贴政策 |
释义 | 1、 生活补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来镇江市区企业就业,分别按每人每月 600元、1000元、15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比照全日制本科学历标准) 2、 租房补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来镇江市区企业就业, 若无住房且实际租房的,按每人每月600元、800元、1000元标准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比照全日制本科学历标准) 3、 购房契税补贴: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来市区工作五年内,在市区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大专按契税缴纳份额 80%比例、本科及以上按契税缴纳份额100%比例享受1次购房契税补贴; 4、 公积金贷款提额: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初次来市区就业,在市区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的,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自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起,即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 50%; 5、 购房补贴:“双一流”高校(含海外、境外知名高校)和在镇高校的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来市区企业就业五年内,在市区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分五年给予 15万、20万元的购房补贴; 6、 降低毕业生落户门槛:年龄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初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技能人才,来镇就业创业可先落户后就业。市和各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建立集体户,保障毕业生落户需求。 补贴标准分三类: 1、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工至技师技能等级、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的人才,按照房价给予3-5万元的购房补贴: 2、普通全日制硕士、博士学历,按照硕士12万、博士16万元核定,最高不超过房价总额的20%,分五年等比例发放。取得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按照普通全日制硕士学历标准给予补贴。 3、成功申报镇江市第5条购房补贴的人才,所购房产在镇江新区范围内,在享受硕士15万、博士20万购房补贴的基础上,新区额外按照硕士3万,博士4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分五年等比例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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