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创业补贴去哪个部门申请 |
释义 | 法律分析:1、创业补贴需要持相关资料到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初审,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确认,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补贴发放时间约为1-2个月。 2、申领人员需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3、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注册时间必须在在2011年10月1日以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 4、有固定营业场所并办理就业手续,且在申领补贴时正常经营。 5、营业执照注册时间须在失业登记、毕业证注明时间之后或在毕业学年时间范围内。 6、本市户籍大学生创业者,申领补贴时须正常经营满2年。 7、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创业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且变更后经营时间符合以上规定的,方可申领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八条 中央财政应当在本级预算中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宣传资料等形式,为创业人员免费提供工商、财税、金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咨询和公共信息服务。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第二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投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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