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合伙人公司又称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注册应具备的条件: 1、合伙人应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注册的流程: 1、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申请上网印章;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