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取消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
释义 | 房产租赁合同撤销备案流程:出租、承租双方签订终止原〈租赁合同〉的〈终止合同〉,签署撤销备案申请书,持两合同、申请书、身份证至房产局办理。 承租人自行迁出无法联系的,出租人凭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证明,可单方申请解除或终止合同。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撤销,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怎么撤销房屋租赁备案 出租、承租双方签订终止原〈租赁合同〉的〈终止合同〉,签署撤销备案申请书,持两合同、申请书、身份证至房产局办理。承租人自行迁出无法联系的,出租人凭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证明,可单方申请解除或终止合同。 一般租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租赁双方签合同,发生定金或租金,押金 双方互留对方复印件资料。承租方留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出租方留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可划线,写字处理,以防他用) 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 综上所述,出租、承租双方签订终止原〈租赁合同〉的〈终止合同〉,签署撤销备案申请书,持两合同、申请书、身份证至房产局办理。承租人自行迁出无法联系的,出租人凭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证明,可单方申请解除或终止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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