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叉车证能开高位叉车吗 |
释义 | 叉车证不能开高位叉车,原因如下: 1、普通的叉车证是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 2、而高位叉车证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 这两种证是不能互通的,两个证书都是全国通用,但是普通叉车需要年审。叉车证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的管理,履行下列义务: (一)制订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二)聘用持证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确保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 (五)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 (六)其他规定的义务。第二十一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三)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四)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六)其他有关规定。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一)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 (二)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 (三)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 (四)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五)考试机构或者发证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发证范围考核发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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