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妈今年65岁,能不能申请5年代款买房? |
释义 | 法律分析:买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1、合法有效的身份证;2、年满18周岁,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可以超过70岁;3、有按时还贷的能力;4、遵纪守法、诚实,没有违法行为,当前没有涉及刑事案件,或对其不利的民事案件;5、信用良好,夫妻名下贷款、贷记卡都没有当前逾期,征信记录符合准入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我妈妈今年65岁,能申请5年代款买房吗? 法律分析:买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1、合法有效的身份证;2、年满18周岁,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可以超过70岁;3、有按时还贷的能力;4、遵纪守法、诚实,没有违法行为,当前没有涉及刑事案件,或对其不利的民事案件;5、信用良好,夫妻名下贷款、贷记卡都没有当前逾期,征信记录符合准入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买房时,大票上的名字能不能改?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房屋买卖的时候产权证上的名字不会发生变更,但是如果发生意外,导致出现名字登记错误这样的情况,或者突然想将房产登记在另一个人名下,那么最好是直接能改掉房产证上的名字。如果是在办理产权证之前,可能只需要跟开发商协商以下就可以解决,但是拿到产权证就意味着交易已经完全,已经产生法律上的效力,那么这个时候改名就有待商榷。房屋买卖交易完成后,房屋产权也已经确定了。通常来说,此时改名字就是对房产发生权利转移,也就是说,以前一个人的房子,现在要换一个人或者变成多个人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上海廉租房租满5年可以申请购买吗? 【法律分析】:廉租房居住满五年后,可以购买。廉租房的产权归国家和政府机构所有,购买人只有居住权。以5年为为一个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房的时候,能够退掉公租房。或者业主租住满5年后,能够以成本价银行利购买购自住。购买时能够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许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房钱,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依照规则交纳房钱。公租房不可以上市买卖,采购人需求转让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单位组织回购,回购报价为原销售报价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跟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一旦发现用虚假信息骗得公租房租住的,将强制请求其退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双方假离婚购买的房产,能不能写上6岁孩子的名字? 《民法典》规定离婚房子写孩子的名字应当与子女签订赠与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名字下面有贷款,房产证能不能换个名字?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的名字可以更改,不动产权利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即可。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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