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确定虚假陈述是否构成故意造假时,关键是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意图。如果当事人有意识地作出虚假陈述,这就构成故意造假。但是,如果当事人无意疏忽地做出了虚假陈述,即使这些陈述后来证明是虚假的,也不能认为他们是蓄意造假。因此,证明无意疏忽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虚假陈述或者其他欺诈手段损害对方利益。” 2.《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因行为人过失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证据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对反对方主张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予以反驳。” 4.《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当事人必须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行事,并要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如果当事人的陈述后来证明是虚假的,需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意图。如果当事人无意疏忽地作出虚假陈述,则不能认为他们是蓄意造假,但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