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益岗三年后一般不能继续签订公益岗位的合同,可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