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老师辞职校长不批准的,职工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期满后不管校长是否批准,都是可以离职的;如果有试用期,并且还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离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