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是老人们生活、学习、娱乐的重要场所,建设文明、整洁、舒适、优雅的养老供养场所是民政部门及服务中心全体员工和院民的共同任务。因此,为了确保为老人提供舒适、安全、整洁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是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的首要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四条 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