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期限30天还能申请吗? |
释义 | 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工伤时,用人单位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申请认定,但是如果所在单位由于各种原因,没能在30天期限内提出认定申请,那劳动者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即超过工伤认定期限30天还能再申请工伤认定吗《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按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认定条件: 1、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不予工伤认定情形: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认定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其它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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