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熊孩子乱打赏还能追回打赏金吗 |
释义 | 可以追回打赏金。现在的熊孩子通常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打赏行为超出了其心智及认知的范畴,显然不同于普通的购买零食、文具等行为。在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参与网络直播“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有权利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从而追回打赏金。 一、小孩自己出去买东西的行为效力是怎样的 小孩自己出去买东西这个行为不一定是有效的,如果购买的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一些小物品的,如果文具、零食等,则该购买行为就是有效的; 如果是购买价值较大,与孩子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商品,如手机、电脑等商品的,则该购买行为需要经过孩子的代理人追认才有效,如果未经过孩子代理人追认,则购买行为无效。 二、未成年打赏主播起诉要的回来吗 未成年打赏主播起诉不一定能要的回来。法律规定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对于没有同意或追认的打赏行为,可以认定为无效的法律行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起诉要回。打赏如果打赏金额比较小,在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范围内,则是无法要回的。 三、小孩打赏主播能退钱吗 小孩作为未成年人在直播平台“打赏”是否可以退回要看支出的款项是否与年龄、智力相适应,如不适应则可要求退回。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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