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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