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管辖权异议被驳回,怎么处理 1、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处理办法如下: (1)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2)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 (3)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 (4)对于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可以提起上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原因是怎样的 1、没有适当限定提出管辖权异议及上诉的条件; 2、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成本极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不需交纳费用,对不服法院作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而上诉的,也不需交纳受理费; 3、缺乏对滥用管辖权异议的有效制裁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