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近日一则“独生子女 继承 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遗产99.99%的人都想不到!”的文章在网络上广为流传,也引发各方关注,将人们的注意视线又一次聚焦在独生子女继承问题,特别是遗产在第三方处,如存款在银行且 继承人 不知密码的,以及涉及转移登记的,如不动产等的继承问题,目前相关部门均会要求继承人持法院的法律文书或 继承权公证 书才能取到存款或办理转移登记,继承权公证走入民众视野,办理继承权公证需提供如下基本材料: 身份证 明、 死亡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奖状》申请公证处核实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财产证明,若财产不明的,可向公证处申请开具查询函,前往有权部门查询死者遗留的全部财产,包括房产、存款、理财帐户中的资产、股权等,有权部门出具登记在死者名下的财产证明。以上是给独生子女立 遗嘱 吗的回答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