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道路分类: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1、快速路:为流畅地处理城市大量交通而建筑的道路。两侧有非机动车时,必须设完整的分隔带。横过车行道时,需经由控制的交叉路口或地道、天桥。 2、主干路:应严格控制行人横穿主干路。主干路两侧不宜建筑吸引大量人流、车流的公共建筑物如剧院、体育馆、大商场等。 3、次干路:一个区域内的主要道路,是一般交通道路兼有服务功能。 4、支路:次干路与居住区的联络线,为地区交通服务,也起集散交通的作用,两旁可有人行道,也可有商业性建筑。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六条 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新建公路应当符合技术等级的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