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为鼓励大学生创业做了哪些事情 |
释义 | 国家为鼓励大学生创业做的事情如下: 1、税费减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毕业两年内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自其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登记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2、免费创业培训。免费为广大创业者提供创业知识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创业意识培养、创业计划培训、如何选择项目、寻找场地、办理证件、筹措资金、筹划开业等一系列培训。培训是针对有创业愿望但尚无明确创业想法的人员所开展的创业启蒙教育,帮助潜在的小企业主产生可行的企业想法。培训是向参加培训的人员介绍开办企业的各个步骤,以及怎样完成自己开办企业的各项可行性调查研究,帮助参加培训人员创建有生存能力的微小型企业。持有创业培训证书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享受小额贷款贴息。 3、小额贷款贴息。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一次性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贷款,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作创业经营的实体最高可一次性贷款50万元,并按国家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给予贴息。 4、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基地的扶持。对政府部门授牌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促就业示范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主要用于支持创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补贴金额将视基地内进驻企业规模和数量、带动就业情况、利税贡献、社会影响以及服务企业情况等因素确定。 5、提供创业指导。成立了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全市的创业服务和指导。开通了“衡阳创业公共服务网”,创业者可登陆网站查询创业项目、创业政策等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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