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省内异地交医保退休可以合并到本地吗 |
释义 | 省内异地社保不能自动合并,原因是社保卡没有全国联网,不能两地通用和合并。 具体如下: 1、目前全国社保未联网,是不会合并的,需要到各个地方开具参保凭证,交到退休城市做合并,如果说当事人是跨地区缴纳社保的,并不属于在同一个社保局交纳自己的个人社保,社保是需要个人来自己转移的。只有转移之后你才可以合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2、其次,虽说现在全国未联网,可目前正在执行的跨省转移社保的政策还是比较的简单,不会进行来回的跑路,如果你在外省离职之后,想转移社保的人员直接到当时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去申请开缴费凭证就可以了,社保的转移是非常简单的,只要是你从原工作单位离开以后,你所在的原工作单位都会将你的账户封存,只要账户属于一个停止交费的状态,那么就可以进行正常的转移了,转移之后,那么你的累计缴费年限自然会合并计算; 3、最后,现在转移也是为时不晚,毕竟还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现在在哪个工作单位工作那么就要多开几张社保的接收函,然后依次对原参保所在地进行,把所有的社保关系可以转移到现在正在参保的工作单位的参保机构,缴费年限就能够累计计算合并计算了,剩下的工作就是省市之间社保局的衔接工作了,一般不需要参保人再去处理什么。 社保如何办理转移如下: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6、参保人员在转移社保关系时,可以让本单位的人事负责帮忙办理一下社保手续,在转移社保到另一个地区时,也可以找新单位的人事帮忙办理。每个地区的社保中心办理流程都大致相同。 综上所述,省内医保不能够合并到本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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