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教师产假178天包括寒暑假。具体如下: 1、各地方政策不同,学校规定也不一样。有关规定:女职工休产假,不论是正常产还是小产一律包括星期日与法定节假日在内,不再补假; 2、因此原则上寒暑假对于学校教职工来说是由于工作性质安排的休息日,并不是国家法定假日,所以说跟产假没有冲突。只能按照产假休息,能不能对重叠的假期另外安排补假。由各学校视具体情况而定。 生育津贴申领,各单位有如下两种操作办法: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贴冲抵借款; 3、应该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补差发放。 综上所述,寒暑假是属于学生假期,由于学生放假,自然教师也放假,但产假与寒暑假无关,一般是按申请之日起进行计算,所以女职工休产假,不论是正常产还是小产一律包括星期日与法定节假日在内,不再补假,所以也是包括寒暑假的。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三十一条 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产假(不论正产或小产)应包括星期日及法定假日在内,不再补假。 第三十四条 女工人女职员怀孕不满七个月小产的产假,为30日以内,但最少应为20日。 第三十五条 女工人女职员生育,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特约医师无法接生时,其接生费用,亦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