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权力的,逢进必考的,必须要通过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如果能过,那面试有这层关系应该就能进了。如果是文职的话,符合基本条件,那应该能安排进去,不用考试,但不是公务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的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规定组织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 第二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实行警衔制度。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二十七条 录用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第二十八条 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第二十九条 国家发展人民警察教育事业,对人民警察有计划地进行政治思想、法制、警察业务等教育培训。 第三十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的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分别规定不同岗位的服务年限和不同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 第三十一条 人民警察个人或者集体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对受奖励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前晋升警衔,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